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25 | 2024-04-0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人員113年4月8日至貴事業部輕油裂解程序(M04)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計1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1130408-047、背景值0.5 ppm、檢測值5,783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2-02 |
26 | 2024-04-0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本案限於文到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事業部於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從事輕油裂解程序(M33),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3年4月8日稽查時發現有三點與操作許可證(字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526-08號)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1)E217有一股從D1205酸氣,現場無設置流量計,許可無此流向。 (2)E234有一股至E233丙烷、丙烯(液)流向,許可無核定。 (3)E232之丙烷、丙烯現場流向是至E234設備,非到許可核定之E233設備。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2-02 |
27 | 2024-04-0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事業部固定污染源丁二烯化學製造程序(M31)於113年1月15日至113年3月7日進行歲修作業,並於113年4月12日來函提送歲修報告書,未於歲修完成後一個月內(113年4月7日前)提報歲修報告書,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6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2-03 |
28 | 2024-04-0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9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架設CCTV影片發現貴事業部113年4月4日8時25分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逸散於空氣中,本局人員於是(4)日11時15分前往會同貴事業部人員進廠查察,並出示污染畫面,貴事業部人員坦承製程正常操作,惟查丙烯冷媒壓縮機(C-1501)滑油泵異常跳車,將系統製程氣排至燃燒塔(A201),因燃燒不完全,致瞬間排放黑煙造成空氣污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18 |
29 | 2024-01-1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5月2日至貴事業部執行廢氣燃燒塔使用紀錄查核,貴事業部廢氣燃燒塔(A202)為蒸氣輔助燃燒型式,依據貴事業部所提資料,廢氣燃燒塔(A202)於113年1月19日至22日、113年3月16日至18日、113年4月22日至23日導入之廢氣總淨熱值,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所訂,應大於12 MJ/Nm3之規定;另113年1月15日至19日、113年3月4日至28日、113年4月1日至2日蒸氣量與廢氣量之重量比,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所訂,應介於15~50%之規定,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2-03 |
30 | 2024-01-1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67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並檢視本局架設CCTV影像,發現貴事業部113年1月10日14時23分至14時26分間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逸散於空氣中,嗣派員於是(10)日15時15分前往會同貴事業部人員進廠查察,並出示污染畫面,貴事業部人員坦承是(10)日輕油裂解程序(M33)製程正常操作,惟查丙烯冷媒壓縮機(C-1501)跳俥,製程高壓啟動安全機制,高壓製程氣體遂排放至廢氣燃燒塔(A202),因燃燒不完全,致瞬間大量排放黑煙造成空氣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另查是(10)日14時至15時間廢氣燃燒塔(A202)其蒸氣量與廢氣量之重量比最高為600%,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業違反同法第23條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03 |
31 | 2023-11-2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事業部所屬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28)中純丁二烯儲槽(LY325;即許可編號T302),前於10月20日進行清槽及檢修作業,惟所清除後之丁二烯聚合物堆放於該槽地面,因不明原因引起自燃而造成火災,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逸散至廠區外,現場無適當防制措施或防制設備予以收集處理,造成空氣污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2-20 |
32 | 2023-11-1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事業部輕油裂解程序(M33)製程正常操作,惟查去甲烷塔回收槽(E-225)液位計(LIC13104)前儀器導管因異物阻塞,導致液位計指示失真,油料液位過高,系統高壓製程氣體遂排放至燃燒塔(A202),因燃燒不完全,致瞬間大量排放黑煙造成空氣污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2-20 |
33 | 2023-10-1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於文到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2年10月16日至貴事業部查核鍋爐發電程序(M16)排放管道(P056)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CEMS),發現貴事業部未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檢測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規範辦理,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3-15 |
34 | 2023-06-0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稽查人員於112年6月9日稽查時發現,輕油裂解程序(M04)廢水收集系統液面與大氣接觸,經檢測洩漏濃度8,261 ppm,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6條廢水收集系統之廢水液面不得與大氣接觸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16 |
35 | 2023-06-0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人員於112年6月9日稽查時發現,貴事業部其他芳香烴製造程序(M23)油水分離池(CPI-23)之廢氣由管線未經防制設備處理逕排大氣,經FLIR觀察溢散明顯,未有效收集廢氣,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3條石化製程原物料或產品輸送管線不得破損,且排放管道排氣應以密閉集氣系統收集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16 |
36 | 2023-06-0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人員於112年6月9日稽查時發現,貴事業部輕油裂解程序(M04)汽油乙胺分離凝聚器進行開槽作業未提報歲修計畫,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16 |
37 | 2023-06-0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人員於112年6月9日稽查時發現,貴事業部其他石油製品製造程序(M19)廢水收集坑液面與大氣接觸,經檢測洩漏濃度前段為3,716 ppm、後段為7,454 ppm,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6條廢水收集系統之廢水液面不得與大氣接觸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16 |
38 | 2023-06-0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人員112年6月8日至貴事業部其他石油製品製造程序(M20)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1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20230608111、背景值0.7 ppm、檢測值77,676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16 |
39 | 2023-06-0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6月8日至貴事業部執行廢氣燃燒塔使用紀錄查核,貴事業部廢氣燃燒塔(A201)為蒸氣輔助燃燒型式,依據貴事業部所提資料,於112年5月21、22日共有8筆資料蒸氣量與廢氣量之重量比非介於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五十之間,已違反「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16 |
40 | 2023-06-0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6月7日稽查發現鍋爐發電程序(M30)排放管道P070不透光率監測值其光徑修正於儀器端設定L1:4.5m、L2(排放口):4m,DAHS設定L1:4.8m、L2(排放口):4m,重複進行修正,不符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附錄一不透光率(OP)修正公式之規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16 |
41 | 2023-06-0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人員於112年6月7日稽查時發現,貴事業部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14)4處廢水處理設施(油水分離2處、廢水地下槽2處)未維持氣密狀態(經檢測揮發性有機物濃度分別為2,677 ppm、4,132 ppm、61,824 ppm、12,231 ppm);另曝氣池現場有多區掀蓋,未維持氣密,直接與大氣接觸,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6條廢水處理設施初級處理單元設備及生物曝氣池,除維修外,應維持氣密狀態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16 |
Data Sour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