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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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12-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 6 號(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 久發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10年12月1日11時46分執行垃圾檢查,發現「歐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清運車輛(258-BR)載運貴公司之進廠廢棄物夾雜廢電容器(D-2507),經判定為不得交由資源回收廠代處理之廢棄物(廢金屬),遭該廠予以全部遣返在案。貴公司產生上開廢電容器等廢棄物,未於事業廢棄物處理後管制三聯單詳實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10年12月1日11時46分執行垃圾檢查,發現「歐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清運車輛(258-BR)載運貴公司之進廠廢棄物夾雜廢電容器(D-2507),經判定為不得交由資源回收廠代處理之廢棄物(廢金屬),遭該廠予以全部遣返在案。貴公司產生上開廢電容器等廢棄物,未於事業廢棄物處理後管制三聯單詳實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4-21 | |
2 | 2021-12-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 6 號(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 久發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10年12月1日11時46分執行垃圾檢查,發現「歐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清運車輛(258-BR)載運貴公司之進廠廢棄物夾雜廢電容器(D-2507),經判定為不得交由資源回收廠代處理之廢棄物(廢金屬),遭該廠予以全部遣返在案。貴公司產生上開廢電容器等廢棄物,未與受託清除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即清運至該廠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4-21 | |
3 | 2021-03-26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 6 號(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 久發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美潔環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車輛(772-BR)110年3月26日11時9分清運貴公司之事業廢棄物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由該廠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夾雜粉狀廢棄物傾卸於垃圾貯坑,該粉狀廢棄物係屬不得交由該資源回收廠處理之廢棄物,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貴公司產生之粉狀廢棄物,未於清除前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5-20 | |
4 | 2016-08-10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3125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華東路15-1號 | 久發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行政罰法第18條第2項規定裁處,新台幣13,125元整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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