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廠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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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12-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一一號 | 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貴廠112年12月1日申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註銷,案附專責人員蘇○○退保申報表,原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蘇○○於94年7月5日已離職,貴廠未於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離職之日起15日內(94年7月22日前)指定代理人報請本局備查,顯未符合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1-02 | |
2 | 2021-09-2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一一號 | 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本局110年9月28日執行深度查核,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實驗室盛裝甲醇之廢空瓶、廢液(C-0301)及廢空瓶(C-0301)未申報產出、貯存及自行清洗情形,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10-20 | |
3 | 2021-09-2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一一號 | 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本局110年9月28日執行深度查核,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實驗室盛裝甲醇之廢空瓶(C-0301)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10-20 | |
4 | 2017-08-1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一一號 | 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11號從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2),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8月17日執行查核,該製程P004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粒狀物不透光率監測數據,於106年8月5日當日不透光率監測值超過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之累積時間超過4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9-11 | |
5 | 2017-08-1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一一號 | 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11號從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2),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8月17日執行查核,該製程P004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粒狀物不透光率監測數據,於106年8月16日當日不透光率監測值超過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之累積時間超過4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9-11 | |
6 | 2017-08-1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一一號 | 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11號從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2),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8月17日執行查核,該製程P004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粒狀物不透光率監測數據,於106年8月7日當日不透光率監測值超過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之累積時間超過4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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