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1-03-2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文到次日起14日內改善完成,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田單四街五號22.5739364,120.4315039 | 高徵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3月22日派員會同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貴公司執行專案督察,發現693-T3車輛地磅單係附掛61-EZ子車,於109年8月15日自新北市載運廢鐵至東緻股份有限公司,惟貴公司該月份未申報該車輛營運紀錄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7-13 |
| 2 | 2020-12-24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文到次日起14日內改善完成,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田單四街五號22.5739635,120.4315202 | 高徵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2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案督察,發現其於廠區空地貯存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代碼:E-0222),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7-13 |
| 3 | 2020-08-26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71號 | 高徵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09年7月21日派員於本市後壁區國道一號南下新營地磅站執行目視稽查判煙,認定貴公司所有90年1月出廠(第3期車)的639-*7號自用曳引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9年8月31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9年8月26日至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42%,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5%。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9-22 |
| 4 | 2020-07-20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焚化)廠) | 高徵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9年7月20日12時8分查核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宏鑫廢棄物回收有限公司」清運車輛(558-T7)清運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D-0299)(聯單編號:E200155110900054),夾雜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第壹、二點規定,上開粉狀廢棄物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1-02 |
| 5 | 2018-09-14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田單四街5號 | 高徵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07年9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再利用廢鐵(代碼:R-1301)貯存區,堆置其他資訊產品廢棄物(主機板、硬式磁碟機、電源器、機殼、鍵盤等)(代碼:R-1908),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廠區配置圖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4-15 |
Data Sour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