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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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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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07-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98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樹區竹寮里竹寮路一九○號 | 金允興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於107年7月12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發現貴公司下列事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1)於貴公司放流口採集放流水,經檢驗分析結果:氟鹽1710mg/L(標準限值為1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規定。 (2)另發現貴公司現場設有2台污泥壓濾式脫水機,惟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內容僅登載1台,另貴公司逕將活性吸附裝置變更為濾布過濾裝置,且增加攪拌池、污泥濃縮池及放流口設置於周界內,前述與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內容不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是 | 是 | 2018-10-25 | |
2 | 2018-04-1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樹區竹寮里竹寮路一九○號 | 金允興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於107年04月16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金屬噴磨(噴砂)處理程序作業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003)監測儀表(壓降表)管柱破裂而未使用,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16 | |
3 | 2018-04-1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期於裁處書送達次日起14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樹區竹寮里竹寮路一九○號 | 金允興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加重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本局107年4月16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106年2月廢鑄砂(代碼:R-1201),申報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其網路申報聯單未依規定保存3年供查核,且貴公司自104年11月迄今持續將廢水處理設施部分溢流之廢水及無機性污泥(D-0902)排放至廠外非貴公司所有之私人土地,再利用抽水馬達將空地沉積之廢水抽出廠外排水溝(排水溝中沉積粉紅色污泥),致現場污泥堆置量約72公噸,貴公司應依規定申報空地污泥量,惟未依規定據實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6-14 | |
4 | 2018-04-1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樹區竹寮里竹寮路一九○號 | 金允興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於107年04月16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記錄袋式集塵器設備耗材更換時間、廢棄物清運量、壓降及洗滌塔洗滌液pH值、回收量、洗滌循環水量等操作參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16 | |
5 | 2018-03-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樹區竹寮路190號(22.6661351/120.4247679) | 金允興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督察時,發現貴公司下列事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107年3月7日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部分廢水溢流,其未妥善收集處理溢流之廢水及污泥,逕行排放於廠外之土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13 | |
6 | 2017-08-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57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樹區竹寮里竹寮路一九○號 | 金允興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6年7月3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49.1 mg/L(標準限值為 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業經本局處分並限期改善至106年8月23日,貴公司於106年8月22日提報符合放流水水質檢測報告,惟本局於106年8月28日派員進行現場稽查廢(污) )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5480 mg/L(標準限值為 30 mg/L)、鎳1.68 mg/L(標準限值為 1 mg/L)又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仍然未完成改善。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17-10-11 | |
7 | 2017-07-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樹區竹寮路一九○號 | 金允興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6年7月6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49.1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6-100002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21 | |
8 | 2017-03-2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樹區竹寮路一九○號 | 金允興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大樹區竹寮路190號,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03月28日稽查發現貴公司酸洗作業區當日有進行作業,但防制設備A008洗滌塔循環洗滌液管路斷裂,無正常使用,A009洗滌塔馬達跳電,亦無正常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5-26 | |
9 | 2017-03-2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樹區竹寮里竹寮路190號 | 金允興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本局106年3月22日及106年4月12日派員至本市大樹區竹寮里竹寮路190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後太空包袋裝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及廢鑄砂(代碼:R-1201)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其廢棄物名稱,未有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18 | |
10 | 2015-11-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2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2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樹區竹寮路190號 | 金允興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12-16 | |
11 | 2015-02-0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完成日期:文到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樹區竹寮里竹寮路一九○號 | 金允興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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