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瑞鴻泰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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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10-1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仁武區烏林里仁心路三○七巷一一號 | 瑞鴻泰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0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案督察,發現違規貴公司露天曝曬無機性污泥(D-0902),無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11-17 | |
2 | 2018-10-2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仁武區仁心街307巷11號 | 瑞鴻泰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仁武區烏林里仁心路307巷11號從事磚瓦(紅磚)製品製造程序(M02),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391-03號),經本局於107年10月23日稽查發現該製程107年1月至7月手寫操作紀錄報表之原物料淨水污泥使用量介於98.54~142.42公噸/日,已超作許可證核定操作值(72公噸/日),且查填充式洗滌塔A003未紀錄洗滌液更換頻率,與許可證核定操作之每日1次不符,其A003第三段洗滌液流率於稽查當日之現場流量計顯示為0 L/min,亦與許可證操作範圍50~300 L/min不符,即貴公司未依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1-28 |
3 | 2018-06-3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仁武區烏林里仁心路三○七巷一一號 | 瑞鴻泰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1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05年8月4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537994600號函核發貴公司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文件(申請編號:S2200791-01),高屏地區空氣污染物總量管制計畫第一期程目標年排放量為:粒狀污染物27,716公斤/年、硫氧化物7,699公斤/年、氮氧化物11,134公斤/年及揮發性有機物1,328公斤/年,指定削減量:粒狀污染物1,459公斤/年、氮氧化物586公斤/年,惟貴公司既存固定污染源於高屏地區空氣污染物總量管制計畫第一期程結束前,最後完整四季(即106年7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之粒狀污染物實際排放量為29,892公斤/年,逾粒狀污染物目標年排放量共計2,176公斤/年,即貴公司未依規定削減指定污染物「粒狀污染物」排放量,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2-24 |
4 | 2017-05-2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仁武區烏林里仁心路三○七巷一一號 | 瑞鴻泰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5月25日來函資料所示,貴公司105年8月、105年10月至11月、106年1月及3月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105年8月及106年3月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代碼:D-0199)漏報廢棄物貯存情形;另105年9月至106年2月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代碼:D-0199)、廢磚(代碼:R-0402),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3-08 | |
5 | 2017-04-21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仁武區仁心路307巷11號 | 瑞鴻泰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車輛輪胎夾帶泥土污染路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2-01 | |
6 | 2016-01-0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仁武區仁心路307巷11號 | 瑞鴻泰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
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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