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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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3-2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鳳仁路三七九號22.72072072072072,120.3286809500421 | 綠化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3月29日至貴廠執行督察,發現違規情形如次:貴廠其他廢料回收製造程序之廢塑膠混合物產出、聯單、貯存量,自112年6月至113年1月未正確申報,致無法平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11-25 | |
2 | 2022-06-0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 綠化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OOOO股份有限公司」(車號:OOO-OOOO)111年5月12日10時43分許載運貴廠之廢棄物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該廠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含有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三、(七)規定,上開廢棄物清除處理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10-23 | |
3 | 2022-04-3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 綠化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OOOO股份有限公司」(車號:OOO-OOOO)111年4月30日15時24分許載運貴廠之廢棄物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該廠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含有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三、(七)規定,上開廢棄物清除處理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10-23 | |
4 | 2022-04-3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 綠化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田祝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清運車輛(AAV-097)111年4月30日11時22分載運貴廠之事業廢棄物(D-0299)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該廠經由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載運粉狀廢棄物傾卸於垃圾貯坑,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本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3條第7款規定,上開廢棄物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5-26 | |
5 | 2022-04-2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 綠化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聯福資源科技有限公司清運車輛(車號620-U2)111年4月25日上午9時21分清運貴廠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橡膠混合物(D-03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聯單編號:S221213911100311),經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聯福資源科技有限公司清除車輛(車號620-U2)載運夾雜粉狀廢棄物傾卸於垃圾貯坑,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貴廠上開粉狀廢棄物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5-31 | |
6 | 2021-01-1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 6 號(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 綠化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貴廠事業廢棄物委託聯福資源科技有限公司清除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因不符進廠規定遭全車退運,110年1月28日請貴廠派員至局說明,貴廠鄭○○表示,本次聯福資源科技有限公司遭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於110年1月15日全車退運乙案,廢棄物係屬貴廠所有,惟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申報及資訊管理系統,發現貴廠廢清書並無登載一般垃圾(H-0001),卻於營運紀錄申報H-0001,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5-06 | |
7 | 2020-06-30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仁武區烏林段108-1、109、110、111、112、113、113-1、115、116、117、174地號 | 綠化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現場有堆放廢車殼約300噸,且地面未鋪設不透水地面,另查地號土地未向本局辦理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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