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2-04-11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 6 號(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 建平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附表3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清除車輛(KLD-8807)於111年4月11日15時10分清運「鉅正環保有限公司」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及廢塑塑混合物(D-0299)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稽查發現夾雜廢棄物為玻璃纖維,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部份遣返,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3-21 |
| 2 | 2020-06-22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仁武區仁安二巷100號 | 建平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清除車輛(943-M9)於109年6月18日10時10分清運「三芳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事業廢棄物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經稽查發現其廢棄物為粉狀廢棄物,該粉狀廢棄物係屬不得交由該資源回收廠處理,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5-18 |
| 3 | 2020-04-16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 6 號(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 建平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清除車輛(KLD-8807)109年4月16日8時15分併車清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進入本局仁武資源回收廠,經稽查發現車內廢棄物含有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檢測數值166ppm超標,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全車退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6-04 |
| 4 | 2019-11-12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仁武區仁安二巷100號 | 建平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清除車輛(KLE-7198)108年11月12日9時25分清運「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廢紙或其混合物(D-0699)(聯單編號:S220110910805014)進入本局仁武資源回收廠,經稽查發現車內廢棄物含有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檢測數值146ppm超標(標準值30ppm),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全車退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15 |
| 5 | 2019-04-25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仁武區烏林里仁安二巷100號(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 | 建平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於108年4月25日9時35分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號KLD-8807)載運「三芳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廢皮革、皮革屑混合物(D-1699)、廢布(D-0803)、廢紙混合物(D-0699)欲進廠處理,經落地檢查發現VOC檢測數值(83PPM)超過標準值30PPM,已違反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暨高雄市仁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四、16規定,業經該廠予以退運在案,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6-25 |
| 6 | 2018-12-11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仁武區烏林里仁安二巷100號(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 | 建平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之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於107年12月11日10時05分經平台檢查,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號633-GN)載運「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欲進廠處理,經落地檢查發現VOC檢測數值(518PPM)超過標準值30PPM,已違反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5款規定暨高雄市仁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四、16規定,業經該廠依上開管理規則第10條第5款規定予以退運在案,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2-14 |
| 7 | 2017-10-24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仁武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 | 建平通運有限公司 |
依據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6年10月25日高市環南資仁字第10670745400號函暨本局106年10月30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640701200號函辦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於106年10月24日9時15分經平台檢查,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號633-GN)載運廢塑膠等欲進廠處理,經落地檢查發現超過70公分,已違反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暨高雄市仁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四、2及3規定,業經該廠依上開管理規則第10條第5款規定予以退運在案,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2-13 | |
| 8 | 2016-09-07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 | 建平通運有限公司 |
依據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5年9月9日高市環南資維字第10570664700號函暨本局105年9月20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539977800號函辦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0-14 | |
| 9 | 2016-08-26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 建平通運有限公司 |
依據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5年9月1日高市環南資維字第10570635100號函暨本局105年9月9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539753000號函辦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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