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民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1 | 2018-09-2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令表面塗裝程序停工及限期於108年1月18日前申請取得許可。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社區保社里萬金路一八號 | 南昇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大社區萬金路18號從事塑膠品塗裝程序,於本年9月26日經本局人員稽查結果,發現現場正從事塑膠品塗裝作業,且依貴公司所提供資料顯示106年度所使用有機溶劑用量超過42公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6批第2類表面塗裝程序)。因貴公司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勒令停工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0-19 | |
2 | 2018-07-1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期於107年12月3日前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社區保社里萬金路一八號 | 南昇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大社區萬金路18號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於本年7月10日經本局會同道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該製程排放管道(P301)檢測結果,二氧化硫濃度為173ppm,已超過「高雄市燃燒設備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硫氧化物100ppm),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8-31 | |
3 | 2018-05-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社區保社里萬金路18號 | 南昇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於107年5月2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未於106年7月底前申報106年度1月至6月申報資料及107年1月底前申報106年度7月至12月申報資料;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略以):「事業...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暨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略以):「事業...應於每年一月底前,申報前一年七月至十二月之資料;每年七月底前,申報當年一月至六月之資料...。」。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6-13 |
Currently on page 1
Data Sour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