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太普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0-12-09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三民區德北街及通化街路口 | 太普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之規定裁罰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使用機具進行切割作業,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情事。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2-23 |
| 2 | 2019-06-17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左營區自勉路及先鋒路 | 太普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人員於108年6月17日稽查發現有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共記缺失10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7-08 |
| 3 | 2017-08-29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三民區中華二路60巷 | 太普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之1規定(含硫量限值10mg/kg),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住宅新建工程」工程,工地內重機具發電機使用油品,含硫量檢測值為460mg/kg,超過法定限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1-03 | |
| 4 | 2017-04-06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三民區中華二路、德北街口 | 太普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及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裁處。 本局派員於106年4月6日0時10分前往中華二路、德北街路口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進行連續壁施作工程,已違反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纇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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