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泓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燕巢廠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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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6-0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燕巢區角宿里中興路九二二號 | 泓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燕巢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於本市燕巢區角宿里中興路九二二號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5),於112年6月9日經本局進行排放管道(P501)異味官能檢測,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NIEA A201.14A)測定,檢測結果實測值為232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標準值2000,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8-15 |
2 | 2022-08-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燕巢區角宿里中興路九二二號 | 泓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燕巢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放流口處採樣廢(污)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3-02 |
3 | 2021-02-2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燕巢區中興路922號 | 泓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燕巢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10年2月25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貴廠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D-1199)109年1月產出0.5公噸,廢清書核准最大月產生量為每月0.1公噸,產出量超過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6-01 | |
4 | 2018-07-2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燕巢區角宿里中興路九二二號 | 泓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燕巢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緣本局稽查人員107年07月20日會同環佑實業有限公司及建利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貴廠M05製程排放管道(P501)異味污染物採樣,續委由建利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依環檢所公告方法(異味污染物檢測:NIEA A201.14A)檢測分析,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5500,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1-20 | |
5 | 2018-03-06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環保署 | 高雄市燕巢區角宿里中興路九二二號 | 泓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運作中高污染潛勢工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潛勢調查計畫(第二期)調查污染物及污染情形為:土壤TPH濃度最高3,350mg/kg(管制標準為1,000mg/kg)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及地下水TPH濃度62.5mg/L(管制標準10mg/L)、苯2.03mg/L(管制標準0.05mg/L)、萘14.0mg/L(管制標準0.4mg/L)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依據調查報告查證結果顯示,污染位置係分別為廢水處理區(廢水管線及油水分離池旁)、製程區油槽沿線管溝、儲槽區,該場址污染查證結果與本案場址原料使用及運作行為相符,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認定貴公司污染行為明確,構成土污法第2條第15款第1目之洩漏污染物之污染行為人。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4-02 | |
6 | 2017-09-0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燕巢區角宿里中興路九二二號 | 泓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燕巢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7月30日召開「運作中高污染潛勢工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潛勢調查計畫(第二期)」第四批調查結果研商會議紀錄所示,該署106年9月7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多處有機污泥(代碼:D-0901)露天堆置,僅以帆布遮蔽,未有防止地面水流入、滲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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