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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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4-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復興段402地號 | 東信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於113年4月22日至台端所經營之東信畜牧場放流口處採樣廢(污)水,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 576 mg/L(標準限值:150 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24 |
2 | 2023-06-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復興段402地號 | 東信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6月26日派員至貴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SS)=185mg/L(標準限值為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0-13 |
3 | 2022-09-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復興段402地號 | 東信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1年9月21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82mg/L(標準限值為150mg/L)及化學需氧量605mg/L(標準限值為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1-04 |
4 | 2022-07-21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東安路36巷422號 | 東信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飼養家禽(豬隻),養豬場久未清洗致產生異味等,影響周界環境衛生。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9-15 | |
5 | 2021-08-0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復興段402地號 | 東信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0年8月9日派員至台端放流口處採取廢(污)水,經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150 mg/L(標準限值為8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0-07 |
6 | 2018-03-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復興段402地號 | 東信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於107年3月30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東信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10mg/L(標準限值為150mg/L)及化學需氧量739mg/L(標準限值為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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