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鼎加工業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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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6-23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中山南路九○之一號 | 鼎加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及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於110年6月17日委託信利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至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彰濱資源回收處理廠焚化處理(聯單編號:S290769711000025、S290769711000026),惟未於廢棄物清除出廠後四日內,上網確認申報聯單內容是否與清除者實際清運與處理、再利用、輸出者收受狀況相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7-20 | |
2 | 2018-11-22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中山南路九○之一號 | 鼎加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06年10月、106年12月、107年2月、107年4月、107年6月、107年8月、107年10月廢活性碳(代碼:R-2408)申報產出量分別為4.6、4.16、4.91、4.45、4.35、4.32、4.3公噸,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最大月產生量(2.5公噸)10%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2-13 | |
3 | 2017-10-23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中山南路九○之一號 | 鼎加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發現貴公司貯存閃火點小於60℃之廢液(C-0301)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2-15 | |
4 | 2016-05-31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中山南路90號 | 鼎加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8-20 | |
5 | 2016-05-31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中山南路90號 | 鼎加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8-20 | |
6 | 2016-01-08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中山南路九○之一號 | 鼎加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8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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