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04-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湖內區和平路三六號 | 英寶屠宰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4年4月23日派員至貴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SS)=124 mg/L(標準限值為8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6-09 |
| 2 | 2020-09-1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湖內區和平路三六號 | 英寶屠宰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11日派員至貴事業執行專案督察,發現貴事業產出之畜禽屠宰下腳料(R-0111)108年6月至109年6月網路申報產出量,超出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最大月產生量百分之十,未依規定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1-01-25 |
| 3 | 2020-02-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湖內區和平路三六號 | 英寶屠宰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前於109年2月6日15時13分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分析懸浮固體物268mg/L(標準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濃度為377mg/L(標準限值:150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3-31 |
| 4 | 2018-11-13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湖內區和平路36號前 | 英寶屠宰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從事雞隻屠宰作業,羽毛等廢棄物未妥善清理,致汙染水溝。(英寶屠宰場)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1-17 |
| 5 | 2018-07-0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湖內區和平路三六號 | 英寶屠宰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07年6月至11月未申報事業廢棄物產出及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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