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勝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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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4-1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期於113年11月5日前改善完成。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五號 | 勝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永安區永工一路5號從事其他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09),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3年4月10日稽查發現該製程所屬防制設備觸媒焚化爐(A906), 113年間多次於製程正常操作狀態時有燃燒溫度下降至常溫情形(以3月14日為例,當日0時20分至8時間,燃燒溫度皆維持在室溫狀態,最低約攝氏24.6度,同時間廢氣流量約12-18Nm3/min),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正常運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8-15 |
2 | 2024-04-1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期於113年10月8日前改善完成。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五號 | 勝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永安區永工一路5號從事其他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02),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3年4月10日稽查發現該製程正常操作中,防制設備洗滌塔(A203)卻未開啟正常運作(洗滌液流率顯示為0),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正常運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7-10 |
3 | 2024-04-0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五號 | 勝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永安區永工一路5號從事其他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02),於113年4月2日經本局晚間稽查發現,防制設備冷凝器H502(A202)卸壓閥扣環蓋未扣上,平台上有明顯異味,現場PID儀器量測開口處儀器讀值為692.9~901.7ppm,貴公司未有效收集廢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12 |
4 | 2023-05-2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五號 | 勝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5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其他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09)設備元件檢測,發現FT-622-E01(背景值:0.6ppm,檢測值:6,561ppm)設備元件洩漏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6-20 |
5 | 2022-04-0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五號 | 勝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1年4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其他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01)設備元件檢測,以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一、1110408R001G(背景值:1.28ppm,檢測值:14,456ppm)。 二、1110408R002G(背景值:1.28ppm,檢測值:29,448ppm)。 三、1110408R022G(背景值:1.32ppm,檢測值:34,157ppm)。 四、1110408F005G(背景值:1.28ppm,檢測值:21,803ppm)。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6-02 |
6 | 2018-07-2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五號 | 勝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7年7月24日派員執行貴公司(本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五號)其它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02)之設備元件檢測,其檢測製程元件合計共檢測600點,檢測結果其它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02)共計2個設備元件(P-521A-N01之丙二醇甲醚淨檢值3001ppm及P-407-N01之勝一酯淨檢值:4598ppm)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4-24 |
7 | 2017-07-2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五號 | 勝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訂「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06年7月28日至貴公司(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五號)執行固定污染源其它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01)設備元件檢測,發現其它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01)有一洩漏元件編號:P405P01,流體組成-醋酸酯類,淨檢值為15042ppm,其淨檢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訂「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0-03 | |
8 | 2017-04-2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五號 | 勝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6年4月26日派員執行貴公司(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5號) 其他酯類(丙二醇甲醚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09)之設備元件檢測,其檢測製程元件合計共檢測800點。其中有一洩漏元件編號:P-642B-T10,流體組成-丙二醇甲醚,淨檢值為2,684.58ppm及一洩漏元件編號:FIC612 F01,流體組成-丙二醇甲醚醋酸酯,淨檢值為4,789.73ppm,兩點洩漏元件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及第20條第2項規定所訂「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公私場所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之洩漏淨檢值不得大於2,000ppm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6-14 | |
9 | 2017-03-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五號 | 勝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11月2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其他酯類化學製造程序(製程代碼:180229)所產出之事業廢棄物「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代碼:D-1504)」於106年3月至106年5月申報產出量分別為66.11噸、64.61噸、61.82噸,貴公司經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填報最大月產生量為51噸,前開申報產出量已逾最大月產生量10%,惟貴公司未提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1-23 | |
10 | 2016-05-3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期改善:105年10月15日。限改日期:105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五號 | 勝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8-18 | |
11 | 2015-03-2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3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五號 | 勝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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