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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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8-2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 | 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8月27日派員至貴廠執行固定污染源丙烯酸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3)設備元件檢測,編號:A04-O03(流體組成:樹脂,背景值:2.0ppm,檢測值:3,839ppm)設備元件洩漏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2-30 |
2 | 2024-05-1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令限期於文到翌日起90日前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 | 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從事丙烯酸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9),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684-02號),其核定內容為計量槽(E973、E975、E909)產出之廢氣需收集至M01製程蓄熱式廢氣焚化爐(A002)或直燃式廢氣焚化爐(A001)處理;經本局於113年5月17日執行稽查發現該製程計量槽(E973、E975、E909)設有許可未核定之逕排大氣管道,惟稽查當時污染源計量槽(E973、E975、E909)未操作,且連通至逕排大氣管道之閥門未開啟,現場新設管道廢氣流向與許可核定內容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7-08 |
3 | 2021-11-0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 | 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本局110年11月9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廢樹脂(D-0202)貯存區與廢清書廠區配置圖不符;化學實驗作業程序(850001)產出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B-0399),惟未填報於廢清書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3-31 | |
4 | 2021-11-0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 | 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5)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本局110年11月9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其貯存、清除、處理之操作及檢測,未作成紀錄妥善保存三年以上,以供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3-31 | |
5 | 2020-11-1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永工五路2號 | 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09年11月17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永安廠(OO市OO區OOO路OO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永安廠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廢棄物代碼:D-1504)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污染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10-20 | |
6 | 2020-11-1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永工五路2號 | 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09年11月17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永安廠(OO市OO區OOO路OO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永安廠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廢棄物代碼:D-1504)現場貯存量,貴公司永安廠表示前開廢棄物於OO市OO區OOO路OO地號約貯存500~600公噸,惟貴公司永安廠109年1月至10月於網路申報M08製程(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製造程序)之貯存量為0公噸、M09製程(丙烯酸樹脂化學製造程序)之貯存量共計27公噸,現場貯存量與網路申報貯存量不符,貴公司永安廠顯未依規定確實於網路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10-20 | |
7 | 2020-10-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永工五路二號 | 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第1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本局派員於109年10月21日至貴公司永安廠進行查察,現場查核情形茲分述如下: (1)調整池(T01-02)設置之pH計損壞,未適時實施保養及維修。 (2)終沉池(T01-04)設置之刮泥機組pH計損壞,未適時實施保養及維修。 (3)調整池(T01-06)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登載設有pH計,惟現場查核時並未設置。 (4)調整池(T01-06)發現一股使用自來水冷卻鼓風機產生冷卻水排入調整池(T01-06)。該股冷卻廢水未登載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 (二)上述行為顯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略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採行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以下簡稱水措),並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暨同法第14條第2項(略以):「廢(污)水(前)處理設施,應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保存五年,以備查閱。」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26 |
8 | 2020-08-0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永工五路二號 | 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9年8月4日派員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發現貴廠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廢樹脂(D-0202)實際貯存區,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填報不符,另廢溶劑(D-1504)自行處理程序及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B-0399)清洗程序,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11-23 | |
9 | 2020-01-2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2號 | 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2、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9年1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紙混合物(D-0699)等事業廢棄物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依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及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2、4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7-23 | |
10 | 2019-09-2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 | 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8年9月25日執行貴廠(本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其它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8)之設備元件檢測,檢測結果其它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8)設備元件(元件編號:P008-LO01,流體組成:甲苯,背景濃度值:7.9ppm,初檢測值:16732ppm)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授權所訂「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1-20 |
11 | 2019-08-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永工五路二號 | 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9年8月4日派員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發現貴廠108年8月廢樹脂(D-0202)、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紙混合物(D-0699)及108年12月至109年6月廢樹脂(D-0202),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另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現場貯存量(2噸)與貯存申報量(5噸)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11-23 | |
12 | 2019-03-2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 | 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8年3月27日派員執行貴廠(本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2號)酸醇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2)之設備元件檢測,檢測結果酸醇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2)元件編號:Q10-V02(樹脂背景濃度值:3.82ppm,初檢測值:6223ppm)之洩漏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所訂「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7-05 |
13 | 2019-03-1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 | 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59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3月1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M08光固化樹脂化學製造程序及M09丙烯酸樹脂化學製造程序等2個製程產出之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之申洋科技有限公司清除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5-24 | |
14 | 2019-03-1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 | 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3月1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自行將前述廢液於廠區調整pH值行為,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5-24 | |
15 | 2018-09-1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 | 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7年9月11日派員執行貴廠(本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丙烯酸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9)之設備元件檢測,元件編號:DR-01-O01(流體組成:溶劑,背景濃度值:2.99ppm,初檢測值:9509ppm)、702-1-2F-F01(流體組成:廢氣,背景濃度值:0.72ppm,初檢測值:15056ppm)洩漏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授權所訂「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2-14 | |
16 | 2017-09-2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 | 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6年9月27日派員執行貴廠(本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三聚氰胺樹脂製造程序(M03)、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4)及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8)之設備元件檢測,其檢測製程元件合計共檢測720點,檢測結果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8)共計3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貴廠洩漏超標之設備元件如下:1L-001-1-O03之甲烷背景值:17.24ppm、檢測值:10521ppm。2F-2F-1-O01之樹脂背景值:1.04ppm、檢測值:2593ppm。L11-100-1-V04之廢氣背景值:4.24ppm、檢測值:2857ppm。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28 | |
17 | 2017-05-0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 | 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所訂「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M09製程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所訂「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6-21 | |
18 | 2016-08-1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8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 | 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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