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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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08-24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巒鄉東港溪萬巒護岸段改善工程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24日現場稽查,本工程施 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 ,1.第6條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 域,缺失點數扣4點、2.第8條規定: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 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 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3.第10 條規定: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 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2點。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9-23 |
2 | 2022-07-0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三地門鄉111年度隘寮溪三地門河段採售分離計畫-支出(工程標)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局為辦理「屏東縣三地門鄉111年度隘寮溪三地門河段採售分離計畫--支出(工程標)」之營建業主,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查核,發現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設施管理辦法第8、9及13條規定操作共計缺失點數扣1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否 | 2022-08-12 |
3 | 2022-06-23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於111年9月30日前改善完成,並提送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11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美濃區美濃區及旗山區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11年5月24日督察發現洗車台未設置廢水收集坑及沉砂池(4點)、工地內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及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4點)等缺失,乃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及缺失記點處理原則等規定,共記缺失8點,本局111年6月6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1102692900號函請貴局限期111年6月23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11年6月23日複查發現,洗車台未設置廢水收集坑及沉砂池,洗車廢水未經過沉砂作用直接排入附近草溝,缺失屆期仍未改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7-28 |
4 | 2022-06-14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巒鄉東港溪隴東橋上游護岸段改善工程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違法事實及理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6月14日稽查發現,本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第6條規定:未依規定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缺失點數扣10點、第7條規定: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點數扣10點、第8條規定:第一級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80%,缺失點數扣4點、第10條規定: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點數扣10點,共計缺失點數扣34點。本府環境保護局依規定於111年6月17日屏府環空字第11132766000號函通知貴局陳述意見,經貴局於111年6月27日陳述意見,未有阻卻違法之正當理由,本府環境保護局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裁處如主旨。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7-04 |
5 | 2022-03-02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51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0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22.7897895,120.47124046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核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發現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未舖設級配且路面堆積粉塵,致車輛行經逸散揚塵,記缺失點數10點;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灑水方式,惟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地面乾燥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洗車台(定位座標:22.79205271,120.47606559)設置於營建工地出入口(定位座標:22.7897895,120.47124046)外側約200公尺處,造成離開工地車輛夾帶大量粉塵至聯外道路,引起嚴重車行揚塵,部份路段旁堆積淤泥甚厚,且雖設置洗車台,卻未設置廢水收集坑及沉砂池,記缺失點數10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24點,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9條及第10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4-08 |
6 | 2021-03-2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鹽埔鄉堤防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局為辦理「109年度隘寮溪南華大橋上游河段採售分離計畫-工程標」之營建業主,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查核,發現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設施管理辦法第8、9、10條規定操作共計缺失點數扣24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暨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5-24 |
7 | 2021-03-13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三地門鄉110年度隘寮溪三地門河段採售分離計畫--支出(工程標)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違法事實及理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13日稽查發現,本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缺失點數扣10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0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13 |
8 | 2020-01-02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堤旁土地(TWD97地標 X192200.30,Y2498318.351)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裁處。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1-13 | |
9 | 2019-11-12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108年度隘寮溪高樹大橋下游河段採售分離計畫-土石標(收入)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違法事實及理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12日稽查發現,貴所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鋪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2.第10條: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點數扣10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4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2-11 |
10 | 2019-07-29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隘寮溪里港堤防河川環境改善工程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違法事實及理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29日稽查發現,貴局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第7條: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2.第10條: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點數扣10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4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8-26 |
11 | 2019-03-2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鹽埔鄉振興村中正路段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局為辦理「108年度隘寮溪三地門橋河段採售分離計畫-工程標」之營建業主,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24日派員查核,發現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設施管理辦法第8、10、13條規定操作共計缺失點數扣12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5-14 |
12 | 2018-12-06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工區車行路徑及大坪泥濘未清洗乾淨,屬輕微缺失.工區出入口泥沙淤積嚴重未有效清洗,屬輕微缺失.工區內載料車輛未確實下拉15公分,屬輕微缺失.12/6查核現場扣12點,依法告發.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1-08 |
13 | 2018-12-0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鹽埔鄉振興村河堤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局為辦理「107年度隘寮溪三地門橋河段採售分離計畫-工程標」之營建業主,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2月1日派員查核,發現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設施管理辦法第8、9、10、13條規定操作共計缺失點數扣16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1-17 |
14 | 2018-10-24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27日。 | 屏東縣 | 屏東縣長治鄉番仔寮排水改善工程(第二期)(7K+808-9K+103)併辦土石標售(工程標)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 本日107.10.24現場查核發現,土推未依規定採防塵布或防塵網覆蓋,出入口未有任何洗車設備,車行路徑雖有提出替代,農路未清洗乾淨,共計24點.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1-15 | |
15 | 2018-06-07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樹區高屏溪溪埔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6月7日稽查發現「高屏溪溪埔堤防防災減災工程(第二工區)」(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之缺失、(2)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10條規定,共缺失記點14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26 | |
16 | 2018-05-16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高樹鄉107年度荖濃溪高美大橋上游河段採售分離計畫-土石標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違法事實及理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16日稽查發現,貴局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2.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3.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2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6-06 | |
17 | 2018-05-14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長治鄉番仔寮排水改善工程(第二期)(7K+808-9K+103)併辦土石標售(工程標)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14日稽查發現,貴局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缺失點數扣4點。2.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3.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缺失點數扣4點。4.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點數扣10點,共計缺失點數扣22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6-01 | |
18 | 2018-03-29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107年度荖濃溪里嶺大橋上游河段採售分離計畫-收入標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違法事實及理由: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點數扣4點。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缺失點數扣4點。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扣4點。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6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4-23 | |
19 | 2018-01-04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樹區<佛光山旁附近>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1月4日稽查發現「高屏溪麻竹園堤防防災減災工程」(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2)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10條規定,共缺失記點14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4-17 | |
20 | 2017-11-21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106年度荖濃溪里嶺大橋上游河段採售分離計畫-收入部分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缺失點數扣4點。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扣4點。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2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2-08 | |
21 | 2017-08-1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東港鎮塗家厝及南平里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局辦理「屏東縣塗家厝及南平里海岸環境改善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8月19日派員查核,發現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設施管理辦法第8、9、10、12條規定操作共計缺失點數扣26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本府環保局於106年8月25日以屏環查字第10633018100號函通知貴局陳述意見有案,貴局未依限提出陳述說明,視為放棄陳述,本府爰依規定裁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0-03 | |
22 | 2017-07-24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巒鄉東港溪硫黃村護岸防災減災工程併辦土石標售(土石標)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第13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缺失點數扣4點。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扣4點。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車輛機具,未採用具備密閉車斗之運送機具,或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緊密覆蓋,缺失點數扣10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8點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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