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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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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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8-09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古松西巷346號 | 嘉元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屏東縣政府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9屏東縣廢乙清字第0009號)屬每月許可量超過500公噸未滿2,000公噸之廢棄物清除機構,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貴公司許可之清運機具應於110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惟查貴行許可清除車輛(車號:4591-XL)未於110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裝置,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9-02 | |
2 | 2018-10-3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高樹鄉建興村大山路37號 | 嘉元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督察時發現該公司領有貴府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106屏府廢資回字第061號),其回收貯存場所載明為屏東縣高樹鄉阿拔泉地段217-35地號,惟督察時發現其作業範圍已擴及到屏東縣高樹鄉阿拔泉地段217-11地號及217-54地號,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4項暨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2-19 | |
3 | 2017-12-1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高樹鄉大山路37號/阿拔泉段217-35地號 | 嘉元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06年12月11日督察,發現該公司位於高樹鄉大山路37號場址(嘉晟資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廠房旁空地)堆置、貯存大量廢棄物,查該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設有貯存場或轉運站,另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亦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及同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1-16 | |
4 | 2015-10-22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崇蘭里古松西巷三四六號一樓 | 嘉元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裁處。 |
不須改善 |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1-22 | |
5 | 2015-10-22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崇蘭里古松西巷三四六號一樓 | 嘉元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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