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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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09-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44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潮州鎮崙新段65、66、67、68、69、71、72、73、74地號 | 福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08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4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2-15 |
2 | 2022-02-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潮州鎮崙新段65.66.67.68.69.71.72.73.74地號 | 福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55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68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3-31 |
3 | 2020-11-1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潮州鎮崙新段65.66.67.68.69.71.72.73.74地號 | 福川畜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營福川畜牧場從事豬隻飼育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1月18日派員於畜牧場周界下風處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異味值59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3-15 |
4 | 2020-11-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4506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潮州鎮崙新段65.66.67.68.69.71.72.73.74地號 | 福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福川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廢水之廢水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防範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2-17 |
5 | 2019-07-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潮州鎮崙新段65、66、67、68、69、71、72、73、74地號 | 福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為31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8-19 |
6 | 2018-10-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潮州鎮倫新段65-74地號 | 福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營福川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0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78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8-080042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2-11 | |
7 | 2018-07-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潮州鎮鎮崙新段65-74地號 | 福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臺端經營福川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查核,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之放流口增設另一處出水點,與許可證登記事項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1-13 | |
8 | 2017-11-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潮州鎮崙新段65地號 | 福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台端經營福川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1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24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7-120027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1-11 | |
9 | 2017-08-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3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潮州鎮崙 東里新開路38號 | 福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本署於106年8月30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場排放廢水於承受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34毫克/公升,最大限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二、該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許可之放流口為設置於周界外,惟經勘查,其放流口設置於場區周界圍牆內之放流池承受水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一、本署於106年8月30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場排放廢水於承受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34毫克/公升,最大限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二、該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許可之放流口為設置於周界外,惟經勘查,其放流口設置於場區周界圍牆內之放流池承受水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一、本署於106年8月30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場排放廢水於承受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34毫克/公升,最大限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二、該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許可之放流口為設置於周界外,惟經勘查,其放流口設置於場區周界圍牆內之放流池承受水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7-010014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0-05 | |
10 | 2017-07-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3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於地面水體者。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潮州鎮崙新段六五地號,崙新段六六地號,崙新段六七地號,崙新段六八地號,崙新段六九地號,崙新段七一地號,崙新段七二地號,崙新段七三地號 | 福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和第6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豬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28.0 mg/L;標準值1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9-20 | |
11 | 2017-05-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000元整,應改善設置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電度表數值每日記錄,應於期限內完成改善或補正及設置告示牌,並標示座標。限改日期:106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潮州鎮崙新段六五地號,崙新段六六地號,崙新段六七地號,崙新段六八地號,崙新段六九地號,崙新段七一地號,崙新段七二地號,崙新段七三地號 | 福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3條第1項第4款及第66條第2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和第6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豬飼育業,設置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電度表,未依規定應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及用電度數數值一次及設置告示牌,並標示座標,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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