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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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2-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加興村加明路69巷59號旁 | 國鳳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國鳳牧場於本縣萬丹鄉萬興段1155、1165、1166、1186、1187地號從事豬隻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2日18時40分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73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45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待改善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1-20 |
2 | 2024-03-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1155、1165、1166、1186、1187地號 | 國鳳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國鳳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29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01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5-20 |
3 | 2023-08-2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1155、1165、1166、1186、1187地號 | 國鳳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國鳳牧場從事豬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8月28日19時15分派員於該牧場周界下風處採集1個異味污染物樣品,經檢測異味值為173,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中華民國96年9月13日前設立之污染源於工業區及農業區周界異味排放標準值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第85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28 |
4 | 2022-09-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3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1155、1165、1166、1186、1187地號 | 國鳳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16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31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11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0-18 |
5 | 2022-03-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42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1155、1165、1166、1186、1187地號 | 國鳳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牧場之放流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42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63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412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5-03 |
6 | 2020-10-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4921元整,應設置防止洩漏未經處理之污水設施或改善污水管線避免洩漏。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一一五五、一一六五、一一六六、一一八六、一一八七地號 | 國鳳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2項和第6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國鳳牧場,經本局109年10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場外廢水溝渠龜裂,致廢水滲出流至承受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1-06 |
7 | 2019-08-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一一五五、一一六五、一一六六、一一八六、一一八七地號 | 國鳳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和第6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國鳳牧場從事豬飼育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99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0-23 |
8 | 2018-08-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於地面水體者。限改日期:108年03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一一五五、一一六五、一一六六、一一八六、一一八七地號 | 國鳳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和第6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豬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22.0 mg/L,標準值8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2-23 |
9 | 2018-08-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一一五五、一一六五、一一六六、一一八六、一一八七地號 | 國鳳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第1項第1款、第53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署於107年8月6日派員督察,查旨揭畜牧場畜養肉豬約3000頭,會同業者於放流口採樣時,發現其放流口位於排水溝水位之下,無法採樣,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第1項第1款、第5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0-22 | |
10 | 2017-05-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九興村35之1號 | 國鳳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本署於106年5月5日派員夜間督察,發現該場放流口排放水質不佳,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040毫克/公升,最大限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510毫克/公升,最大限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815毫克/公升,最大限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二.該場屢遭民眾陳情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且飄散臭味,函請屏東縣環保局加強稽查管制,以杜民怨。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7-20 | |
11 | 2016-12-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4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上村村1鄰社皮路一段582號 | 國鳳牧場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本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5年12月13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場放流口排放水質不佳,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737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0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95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二.該場廢水處理設施周遭灌木雜草叢生,請業者清理其設施周遭環境,以利處理設施正常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3-01 | |
12 | 2016-01-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加興村35之1號 | 國鳳牧場 |
一.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16條第1項、第50條第1款、第53條第1項第3款及第4款、第66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46條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緩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暨環境教育法環境講習時數及罰緩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6-030003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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