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09-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1363、1364、1364-1地號 | 和泰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於本縣萬丹鄉萬興段1363、1364、1364之1地號從事豬隻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9月10日16時9分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86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1-20 |
| 2 | 2025-07-2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11月2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廈北村普安路二二六號 | 和泰畜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於本縣萬丹鄉萬興段1363、1364、1364之1地號經營和泰畜牧場從事豬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7月25日8時40分派員於該牧場周界下風處採集1個異味污染物樣品,經檢測異味值為144,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中華民國96年9月13日(含)前設立之污染源,工業區及農業區周界異味排放標準值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且自本次違反之日起,往前回溯1年內已有1次違反相同條款(本次第2次)。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否 | 2025-10-23 |
| 3 | 2025-02-1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丹鄉萬興段1363、1364及1364之1地號 | 和泰畜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和泰畜牧場於本縣萬丹鄉萬興段1363、1364及1364之1地號從事豬隻飼育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2月19日16時整,派員於畜牧場周界下風處採得1個異味污染物樣品,經檢測異味值為63,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96年9月13日前設立之污染源於工業區及農業區排放管道排放標準值50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4-14 |
| 4 | 2024-06-1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廈北村普安路二二六號 | 和泰畜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和泰畜牧場從事豬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6月14日派員於該畜牧場周界下風處採集1個異味污染物樣品,經檢測異味值為100,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中華民國96年9月13日前設立之污染源於工業區及農業區周界異味排放標準值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8-27 |
| 5 | 2023-11-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限改日期:113年01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1363、1364、1364之1地號 | 和泰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並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3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2-20 |
| 6 | 2022-07-1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1363、1364、1364-1地號 | 和泰畜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和泰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7月12日派員於貴畜牧場周界下風處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結果67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9-13 |
| 7 | 2022-04-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96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廈北村普安路二二六號 | 和泰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和泰畜牧場從事養豬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4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放流口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53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32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55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6-06 |
| 8 | 2021-08-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1363、1364、1364-1、1364-1地號 | 和泰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568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20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1-060005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0-04 |
| 9 | 2021-03-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4504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1363、 1364、 1364-1地號 | 和泰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經營和泰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17日派員稽查發現,畜牧場廢水之廢水處理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公共水體,未及時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5-11 |
| 10 | 2020-10-1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南北路二段380巷7號/和泰畜牧場 | 和泰畜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和泰畜牧場從事豬隻飼育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10月16日於畜牧場周界下風處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結果55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1-27 |
| 11 | 2017-05-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南北路二段289號(7-11)斜對面畜牧場 | 和泰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養豬業,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專用電度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6-100002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2017-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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