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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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8-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213地號 | 育昌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育昌畜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方式,向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經查貴單位未依規定於113年7月底前,申報當年1月至6月之資料,核有申報義務而不為申報之情事。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20 |
2 | 2024-06-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213地號 | 育昌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育昌畜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8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05 |
3 | 2021-11-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24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2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213地號 | 育昌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6,1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71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違水汙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2-25 |
4 | 2021-08-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4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213地號 | 育昌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牧場之放流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4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68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1-020009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9-16 |
5 | 2021-08-1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二一三地號 | 育昌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場從事牛飼育業,本局於110年8月14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該場周界外水溝有明顯糞渣堆積,以致造成水溝污染,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10-04 | |
6 | 2021-04-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96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二一三地號 | 育昌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72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690mg/L,標準值4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0-090027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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