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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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1-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36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1494.1495地號 | 郭瑞豐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臺端經營郭瑞豐牧場從事養牛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17日派員稽查發現,放流口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72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29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681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17 |
2 | 2023-04-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1494、1495地號 | 郭瑞豐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36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45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6-17 |
3 | 2022-02-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1494、1495地號 | 郭瑞豐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92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9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76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4-13 |
4 | 2021-08-1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一四九四、一四九五地號 | 郭瑞豐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場之堆肥舍採露天堆置貯存禽畜糞事業廢棄物,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即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11-01 | |
5 | 2021-02-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1494、1495、1480、1481、11482及1485地號 | 郭瑞豐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放流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87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52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69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第66條之1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6-11 |
6 | 2019-11-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於地面水體者。限改日期:109年03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一四九四、一四九五地號 | 郭瑞豐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58條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從事牛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46 mg/L;標準值8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2-10 |
7 | 2019-08-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600元整,1.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 2.因先前重大違規裁處須設置水質水量自動監測連線設施。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一四九四、一四九五地號 | 郭瑞豐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和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郭瑞豐牧場從事牛飼育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40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情形。另前案裁處須設置水質水量自動監測連線設施,目前仍未依規定設置,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0-23 |
8 | 2018-10-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3400元整,應與主管機關取得正常連線傳輸功能並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於地面水體者。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一四九四、一四九五地號 | 郭瑞豐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及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46條和第6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牛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且未設置水質水量自動監測連線設備,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50.0 mg/L,標準值8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4-10 |
9 | 2018-03-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1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1494、1495地號 | 郭瑞豐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台端經營郭瑞豐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3月08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77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09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38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8-040005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4-20 | |
10 | 2017-11-0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一四九四、一四九五地號 | 郭瑞豐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養牛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479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00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57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7-040032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2-21 | |
11 | 2017-06-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72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一四九四、一四九五地號 | 郭瑞豐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牛隻畜殖業,所產生之廢水有未經處理繞流排放於地面水體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7-12 | |
12 | 2016-02-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1495地號 | 郭瑞豐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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