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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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9-1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九如鄉九如路一段53巷96號 | 祺翔畜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即祺翔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9月15日派員於該場周界進行異味官能檢測,檢測結果為219,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工業區及農業區周界排放標準值30」〔96年9月13日(含)後設立之污染源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18 |
2 | 2024-07-0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12478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九如鄉九如路一段五三巷九六號 | 祺翔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於本縣九如鄉玉水段351、353地號及九明段758地號經營祺翔畜牧場從事豬隻飼育業,經環境管理署於113年7月9日10時35分派員稽查,發現下列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情事: (一)廢水處理設備區控制作業廢水進流的變電箱斷電開關跳電故障,故馬達持續將畜牧廢水抽送至原廢水池(T01-3)且無法停止,致該池(T01-3)作業廢水不斷溢流場外側溝(參考座標22.720558,120.473201),再排至武洛溪,且臺端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本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茲依同法第51條第2項、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新臺幣(下同)21萬2,478元及環境講習2小時。 (二)經採集上述排放之廢水樣品之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92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81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90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80毫克/公升),且自本次違反之日起,往前回溯1年內已有2次違反相同條款(本次第3次),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惟按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暨環境部(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2月6日環署水字第1050099946號行政函釋,將併同前項違規事實從重處分。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2-06 |
3 | 2024-06-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3803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九如鄉九如路一段五三巷九六號 | 祺翔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於本縣九如鄉九如路一段53巷110號經營祺翔畜牧場從事豬隻飼育業,經環管署於113年6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下列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情事: (一)放流口排放水質不佳,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38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且1年內累計違反第2次,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同法第66之1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新臺幣(下同)8,800元及環境講習2小時。 (二)受託處理來自國興畜產股份有限公司(T49A1599)廢水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已故障,未妥善維護及維持其正常功能,且未曾進行校正及記錄進流水量,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及同法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1萬5,003元及環境講習2小時。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21 |
4 | 2024-04-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九如鄉九如鄉玉水段351、353地號;九明段758地號 | 祺翔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樣,驗其COD.SS,經檢驗結果SS檢測值248,不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5-15 |
5 | 2021-05-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6007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九如鄉玉水段351、353地號;九塊段767-3地號 | 祺翔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從事豬隻飼養作業,豬舍外放流管線旁另隻管線有滲出廢水,疏漏廢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防範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7-23 |
6 | 2020-09-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46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九如鄉玉水段351、353地號;九塊段767-3地號 | 祺翔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祺翔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91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08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894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1-27 |
7 | 2020-08-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九如鄉玉水段351、353地號;九塊段767-3地號 | 祺翔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祺翔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操作流程與所申請排放許可證內容不符(逕將厭氣池2座變更為曝氣池使用),導致放流水水質不佳,有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5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0-06 |
8 | 2020-06-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7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九如鄉玉水段351、353地號;九塊段767-3地號 | 祺翔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保局於上開日期上午6時30分派員前往祺翔畜牧場(即屏東縣九如鄉玉水段351、353;九塊段767之3地號)稽查,發現該場正排放廢水,經現場採樣,現場量測pH值及水溫,於量測前進行pH校正,斜率為-56.63 mV/pH,零點電位9.3 mV,測得pH值7.61/7.61,水溫為32℃/32℃,水樣加酸封瓶送驗;樣品經檢驗後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62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09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5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7-17 |
9 | 2019-09-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於地面水體者。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九如鄉玉水段三五一地號,玉水段三五三地號,九塊段七六七之三地號 | 祺翔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和第6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84mg/L;標準值8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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