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莊松榮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里港分廠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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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8-31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中和段685、687、688地號等3筆廠房、遮棚、機電室、廁所、警衛室增建工程 | 莊松榮製藥廠有限公司里港分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違法事實及理由:貴公司於里港鄉中和段685、687、688地號辦理廠房、遮棚、機電室、廁所、警衛室增建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108年2月9日,申報日期110年8月31日,逾期天數為934日,空污費為新臺幣3萬1,842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爰裁處如主旨所示。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9-15 |
2 | 2020-01-20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 | 莊松榮製藥廠有限公司里港分廠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運作紀錄上未如實申報,違反修法前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記錄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3-17 | |
3 | 2019-03-1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三和路119之95號 | 莊松榮製藥廠有限公司里港分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派員督察時,發現有以下違規情事: (一)該廠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植物性中藥渣(R-0117),其貯存地點位於里港鄉中和段722地號,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其再利用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其再利用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 (二)該廠事業廢棄物植物性中藥渣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及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自行清運車輛於清運過程中,未有防止廢棄物滲漏之防治設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及第13條第1項規定。 (三)該廠再利用植物性中藥渣,其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未作成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6-20 | |
4 | 2018-08-14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 | 莊松榮製藥廠有限公司里港分廠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8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貴公司為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未依申請核可文件事項運作毒性化學物質,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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