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05-0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7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江南巷2-8號 | 眾和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砂石採集處理程序,領有固定污染源「堆置場作業程序」操作許可證,廠內設有堆置區,應依據「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四條採行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之措施,及同辦法第六條第二款於車輛通行之路徑及區域鋪設粗級配或粒料,並於作業期間灑水及第六條第三款運輸車輛運送粒狀污染物質離開前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5月7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核時製程作業中,堆置區未設置防制措施及阻隔設施或防溢座、車行路徑鋪設粗級配或粒料不足致路面色差及泥濘及運輸車輛運送粒狀污染物質離開前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未符合規定之項目合計缺失點數共24點,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6-13 |
| 2 | 2025-04-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825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江南巷二之八號 | 眾和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署於114年4月10日派員巡查貴轄里港鄉三張廍排水,發現眾和公司設置之廢水輸送設備,有疏漏原廢水至水體,未立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涉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未通知當地主管機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5-21 |
| 3 | 2025-02-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江南巷2之8號 | 眾和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土石加工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南區環管中心於114年2月25日派員督察時發現,現場未見原許可登記之污泥曬乾床(T01-04,長×寬×高=43公尺×10公尺×3公尺);然另於污水池(T01-01)前端則有1處新增未申請之污泥曬乾床堆置污泥情形,上述情事與申領許可文件登記事項不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4-07 |
| 4 | 2023-06-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1750元整,應立即修復故障廢水處理設施 (沉澱池抽水馬達),改善廢水疏漏至地面水體問題。限改日期:112年07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江南巷2之8號 | 眾和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並依同法第51條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廢水處理設施 (沉澱池抽水馬達)故障,有廢水疏漏至場外地面水體之情形,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7-19 |
Data Sour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