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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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9-0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鹽埔鄉高朗村平和路69-1號 | 鳳明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612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0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22 |
2 | 2024-04-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鹽埔鄉高朗村平和路69之1號 | 鳳明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鳳明畜牧場於本縣鹽埔鄉新莊段570地號從事豬隻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4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6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74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05 |
3 | 2022-05-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28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鹽埔鄉新莊段570地號 | 鳳明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3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8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481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8-29 |
4 | 2021-10-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99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0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鹽埔鄉新莊段570地號 | 鳳明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4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81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797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1-080062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2-04 |
5 | 2021-07-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84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鹽埔鄉新莊段570地號 | 鳳明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執行高屏溪水污染專案稽查(1091222kp)2.該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稽查時周界聞有明顯異味,稽查時該場放流口正排放廢水,逕行採集水樣一組封瓶送驗,現場檢測PH 7.73水溫31.4,檢驗項目:BOD.SS.COD(加硫酸至PH<2),倘檢驗結果不符標準,將依水污法告發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8-27 |
6 | 2020-09-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6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鹽埔鄉高朗村平和路69-1號 | 鳳明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鳳明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9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95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702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2-04 |
7 | 2020-08-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鹽埔鄉新莊段570地號 | 鳳明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鳳明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產生之原廢水有疏漏至場外地面水體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1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9-16 |
8 | 2020-07-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應填寫水電錶紀錄。限改日期:109年08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鹽埔鄉新莊段五七○地號 | 鳳明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鳳明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設有廢水處理設施,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7月3日稽查時現場檢查水電錶紀錄,發現未依規定填寫水電錶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7-15 |
9 | 2017-12-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5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鹽埔鄉新莊段五七○地號 | 鳳明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台端經營鳳明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10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6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9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1-31 | |
10 | 2017-06-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鹽埔鄉新莊段五七○地號 | 鳳明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0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39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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