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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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4-2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鹽埔鄉錦隆路2-1號 | 益介興資源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於屏東縣政府命停止收受廢塑膠期間(111年3月17日至112年10月16日)仍於111年10月收受廢塑膠暫堆置於臺南市永康區,並於112年4月載回廠內進行再利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8-05 | |
2 | 2022-01-1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6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鹽埔鄉久愛村錦隆路二之一號 | 益介興資源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未依規定於廢塑膠混合物(D-0299)清除前,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規定。 (二)廠內再利用設備部分損壞,失去再利用能力,且查收受廢塑膠(或混合物)有未經再利用即清運出廠情形,未符合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管理方式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3-18 | |
3 | 2022-01-10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鹽埔鄉座標22.7191182@PB@ 120.5960186 | 益介興資源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益介興資源有限公司為再利用機構,位於本縣鹽埔鄉久愛村錦隆2之1號,經本局於111年1月10日13時45分稽查時,於廠內有存放一般事業廢棄物,該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且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情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將依法告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2-11 | |
4 | 2020-05-0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鹽埔鄉久愛村錦隆路二之一號 | 益介興資源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收受廢塑膠再利用,未依規定於每月10日前上網申報前月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另未依規定對於事業廢棄物之收受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衍生廢棄物之處置及再利用完成日期作成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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