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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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9-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竹田鄉鳳新段866、867地號 | 裕民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11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19 |
2 | 2022-09-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4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竹田鄉鳳新段866、867地號 | 裕民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73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2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2-15 |
3 | 2021-10-0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20日。 | 屏東縣 | 屏東縣竹田鄉鳳新段866、867地號 | 裕民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 臺端經營裕民畜牧場從事牛隻畜殖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科於110年10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95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403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如主旨。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2-20 |
4 | 2020-09-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5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竹田鄉鳳新段866.867地號 | 裕民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裕民畜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所產生之原廢水未經處理逕由不明管線排入地面水體,有繞流排放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2-16 |
5 | 2020-09-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99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限改日期:109年11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竹田鄉鳳安路一五○巷一號 | 裕民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裕民畜牧場,設有廢水處理設施,屬於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事業,所產生排放至公共水體之廢(污)水,經採樣送驗結果:懸浮固體1140 mg/L(放流水標準150 mg/L)及生化需氧量268 mg/L(放流水標準80 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情事。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0-120031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0-20 |
6 | 2020-04-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限改日期:109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竹田鄉鳳安路一五○巷一號 | 裕民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裕民畜牧場,設有廢水處理設施,屬於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事業,所產生排放至公共水體之廢(污)水,經採樣送驗結果:懸浮固體537 mg/L(放流水標準150 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情事。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9-100029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6-02 |
7 | 2019-06-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竹田鄉鳳新段866、867地號 | 裕民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養牛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188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1,31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為45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9-060001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7-23 |
8 | 2018-08-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竹田鄉鳳新段866、867地號 | 裕民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裕民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8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514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8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552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8-070028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1-09 | |
9 | 2017-09-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9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於地面水體者。限改日期:107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竹田鄉鳳安路一五○巷一號 | 裕民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和第6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牛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33.0 mg/L,標準值1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3-23 | |
10 | 2017-03-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20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於地面水體者。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竹田鄉鳳安路一五○巷一號 | 裕民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和第6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牛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690.0 mg/L;標準值1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7-18 | |
11 | 2017-01-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竹田鄉鳳安路一五○巷一號 | 裕民畜牧場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該牛場目前飼養牛隻約115頭,106年1月18日派員督察,會同業者於該場所設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26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996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71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已函文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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