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5-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段二四六、二四七、二四八、二四九、二五一、二五二、二五三、二五四、二五五、二五六地號 | 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查貴公司領有本府113年12月3日府環水字第1130340756號函核備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在案,先予敘明。 二、次查貴公司所屬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地號:桃園市桃園區三民段246、247、248、249、251、252、253、254、255、256地號等10筆土地;空污管編:H113H11060-1),經查係屬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地,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合先敘明;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5月21日派員至現場稽查,該新建工程施作中(工程進度為地下層開挖中),惟現場會同工地人員洪東興主任檢視營建工地未有依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核定內容設置沉沙池之情事,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所訂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03 |
| 2 | 2024-10-24 | 環境影響評估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店區秀岡段及秀岡一段等四○○多筆土地 | 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爰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及第3點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為「秀岡山莊興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以下簡稱說明書)開發單位,本局於113年10月24日派員至前述開發案現場執行監督作業時,發現本案說明書監測報告於111年10月後漏未監測進放流水項目,不符環境影響說明書報告內容,核屬未依環境影響說明書(含歷次變更)內容及承諾事項等切實執行。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17 |
| 3 | 2022-06-01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1段與民有街口之「亞昕銀座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10FH1054-1) | 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9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18點,影響防制效果: 1.工地周界:防溢座阻隔廢水溢流之效果不佳,記缺失4點。 2.裸露地表:營建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記缺失10點。 3.工地出入口:工地內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並且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2-22 |
| 4 | 2020-03-12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力行段858地號 | 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0年9月15日北府環衛字第1001278925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貴公司為土地所有權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致草長逾50公分,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7-03 |
| 5 | 2019-12-20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仁愛二路80號 | 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公司所屬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14點影響防制效果: 1.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 2.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10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0-04-13 |
| 6 | 2018-08-01 | 環境影響評估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建林段505等14筆地號 | 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爰依同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前於106年11月30日領有106林使字第00551號使用執照及於107年1月26日領有107林使字第00031號使用執照,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6條規定:「已通過之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非經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變更原申請內容。」,本局係於107年8月1日受理本案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變更審查結論暨申請展延綠建築標章取得期限),且尚未核准前仍應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切實執行,惟貴公司未於規定時間內取得綠建築標章。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05 | |
| 7 | 2018-03-06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莊區副都心段一小段0060-0002地號 | 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0年9月15日北府環衛字第1001278925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本局處理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貴公司為土地所有權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致草長逾50公分,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0-11 |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