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臺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2-08-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本案於111年9月19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452)限期111年10月18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10月27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76號 | 臺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年8月11日派員於放流口採取水樣1組送驗,檢驗結果鋅檢驗值10.6mg/L(標準值5.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1-24 |
2 | 2021-11-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508000元整,限於文到日起停工,應於復工前,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申請試車,經審查通過,始得依計畫試車。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中山路259號 | 臺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第2款第1目、第8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於110年11月02日至貴公司高雄廠稽查時,發現貴公司高雄廠作業廢水未經核准登記之流程處理,以沉水馬達將沉澱池之廢水,未經沉澱即強制抽取繞流至放流調整池後,再經放流口排放至道路側邊雨水溝流出至場外承受水體,經現場取樣化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12.9(標準限值為pH:6~9)、氨氮463 mg/L(標準限值為150mg/L)、鋅542 mg/L(標準限值為5mg/L)、懸浮固體54.2 mg/L(標準限值為30mg/L)、化學需氧量770 mg/L(標準限值為100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前述行為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是 | 2022-01-04 |
3 | 2021-03-1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山上區北勢洲76號 | 臺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0年03月15日10時3分許派員前往貴公司台南廠,會同貴公司台南廠行政副課長陳信志先生稽查,於成品區旁空地見有D-0402廢玻璃棉(廢防火棉),未依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堆放。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4-16 | |
4 | 2020-02-1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七六號 | 臺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熱浸鍍鋅防蝕製造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熱浸鋅程序(M01)」(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385-03號),經本局109年2月19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熱浸鋅程序(M01)之製程空氣污染物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003)現場壓差值36cmH2O,超過許可範圍1~30 cmH2O;袋式集塵器(A003)多處嚴重鏽蝕及破損,導致管道無法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3-19 |
5 | 2018-08-0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七六號 | 臺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熱浸鍍鋅,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熱浸鋅程序(M01)」(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385-02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3日派員稽查,發現該製程污染源 E007酸洗槽區、E008藥液槽及脫脂槽區,現場運作中,惟氣罩及廢氣收集管線因進行設備更新,已拆除,僅剩廠房邊集氣孔,亦未開啟抽氣。查污染源防制設備編號:A003空氣逆洗式袋式集塵器之紀錄項目,集塵器壓降107年6月22日至8月3日無每日記錄、清灰頻率107年6月、7月皆無記錄。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14 | |
6 | 2018-07-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完成改善或變更相關證明文件資料。限改日期:107年10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七六號 | 臺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暨附表三及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7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台南廠廢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槽底部發現一條管路,並有設置閥門,惟查廢(污)水排放許可證並無登載標示該管線閥門等設施,是貴公司台南廠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21 | |
7 | 2017-07-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七六號 | 臺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3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7月6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台南廠水污染防治費105年第1期(105年1月-6月)申報平均水量81.8CMD、第2期(105年7-12月)申報平均水量160.6CMD皆大於許可核准量49.5CMD,應於變更前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始可變更。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30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