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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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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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1-27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48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區後壠子段235-217、240地號等2筆 | 海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海鉅開發A區臨建工程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規定裁處。 本局於113年11月27日至「海鉅開發A區臨建工程(管制編號: B113B32006-1)」工地稽查,該違反地點之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另有關違規改善部分,經查貴公司已派員於違規當日立即完成清理,並經本局認定改善完成。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5-03-05 | |
2 | 2022-11-05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政府環 | 桃園市中壢區致祥一街與青埔路二段路口分隔島 | 海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頒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違規放置大型廣告物(建案名稱:亞昕喜徠登)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23-03-04 | |
3 | 2022-01-16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政府環 | 桃園市中壢區青昇路與高鐵北路二段路口分隔島 | 海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頒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份。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違規放置大型廣告物(建案名稱:亞昕喜徠登)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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