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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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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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7-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水措變更或其他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3年8月1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525)。限改日期:113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環園西路二段一九號 | 台灣瑞環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工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台南工廠領有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經本局113年7月23日派員稽查,屬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核准納管排放量88.8立方公尺/日,廢水產生來源為生活污水、作業廢水、洩放廢水、未接觸冷卻水,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台南工廠將鍋爐蒸氣產生程序(洩放廢水)(M02)之廢水排至陰井後,如廢水水溫超過36℃時,會將陰井廢水抽至產品貯槽區之防液堤內做為降溫使用,貴公司台南工廠未依核准水措內容運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8-21 |
2 | 2018-05-1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環園西路2段19號 | 台灣瑞環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工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化學材料製造,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應取得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並領有本府核發之其他基本化學材料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107年5月10日派員督查,發現M01製程之E003及E004之原物料使用量(對薄荷烷、乙醇胺、環己酮、廢光阻剝離液、廢溶劑、其他醛及酮化合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非有害有機廢液等)及產製量等,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准之操作紀錄規定進行每日記錄,故貴公司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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