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桂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10-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60號 | 桂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和二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屬中和二廠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之食品製造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現場查核紀錄與許可文件載明之事項不符,屬未依許可文件登記事項操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3-26 |
| 2 | 2024-11-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60號 | 桂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和二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中和二廠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號),經本局現場核對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及現場操作情形,查獲溶解空氣浮除池(序號:T01-04)壓差數值顯示低於2公斤/平方公分(許可範圍:4~6公斤/平方公分),核屬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21 |
| 3 | 2024-02-26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中正紀念堂杭州南路2段) | 桂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5-10 |
| 4 | 2023-12-1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60號 | 桂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和二廠 |
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與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食品加工業,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九)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九)之事業,查貴公司中和二廠所有油水分離設施攔除之油脂塊及浮渣委託力揚環保顧問有限公司(許可證字號:111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165號)清運至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惟未於清除出廠前連線申報清運廢棄物之日期時間、機具車(船)號、種類及描述、數量及清除、處理、再利用或輸出等資料。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3-07 |
| 5 | 2023-12-1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2段329號 | 桂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和一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中和一廠從事食品製造業,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九)之事業,經查油水分離設施攔除之油脂塊及浮渣,委託力揚環保顧問有限公司(許可證字號:111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165號)清運至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惟未於清除出廠前連線申報清運廢棄物之日期時間、機具車(船)號、種類及描述、數量及清除、處理、再利用或輸出等資料。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3-12 |
| 6 | 2023-07-05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長治鄉長治鄉昌榮段1130-4、1130-15、1130-16地號土地 | 桂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貴公司所有位本縣長治鄉昌榮段1130-4、1130-15、1130-16地號土地進行工廠新建工程,因工程車輛進出未清洗乾淨,造成污染路面情形,案經本局112年7月5日派員巡查屬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8-09 |
| 7 | 2023-05-29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21日。 | 嘉義縣 | 嘉義縣大林鎮台1線253.1公里附近(南向) | 桂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暨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6條第1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1規定裁處。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1.6m-1,超過排放標準(1.0m-1)。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7-03 |
| 8 | 2018-06-0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60號 | 桂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和二廠 |
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 貴公司中和二廠從事食品製造,查獲於7樓及8樓各設有1座不同排放口之熱媒加熱鍋爐,且總設計輸入熱值分別達200萬仟卡/小時及250萬仟卡/小時,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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