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漢平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3-08-11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東區崇善十一街69-2號對面 | 漢平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緣執行登革熱例行稽查作業時,於本(112)年8月11日下午14時59分許稽查 貴公司位於本市東區崇善十一街69-2號對面之建築物,於建築物南側垃圾桶中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已孳生孑孓等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8-21 | |
2 | 2021-06-2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東區仁和路112號 | 漢平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0年6月2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仁和路122號,發現貴公司自辦倉庫、棧房、棚架拆除工程所產生碎石、鋼筋等營建廢棄物,堆置於空地內,未保持清潔完整,致產生污染地面情事。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8-25 | |
3 | 2019-03-29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東區德高段170地號(座標N22.966609,E120.235895) | 漢平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項次十三規定裁處。 貴公司於本市東區德高段170-10地號空屋前空地樹叢下,未妥善清理藍色塑膠盆積水容器,明顯見有孑孓孳生情事,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存證。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9-02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