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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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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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6-18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下營區大屯寮段1075-37等32筆地號(怡華實業住宅新建工程)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本局於113年6月18日16時10分許派員至本市下營區大屯寮段1075-37等32筆地號(怡華實業住宅新建工程)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之工地出入口處因車輛進出挾帶泥土污染道路。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7-22 | ||
2 | 2023-10-1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化區新化段太子廟小段26地號 | 新億營造有限公司-怡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C2廠房附屬空間、C2倉庫拆除工程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承攬「怡X實業股份有限公司C2廠房附屬空間、C2倉庫拆除工程」(工程地號: 臺南市新X區新X段太X廟小段26地號),領有拆除執照((112)南工拆字第00X61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2年10月18日至現場查核,發現前揭拆除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拆除作業,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拆除作業,進行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一般事業廢棄物。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11-23 | |
3 | 2022-10-31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31日。 | 宜蘭縣 | 宜蘭縣五結鄉穀倉路旁水利溝(地段號:三結段251-1地號)。 | 新億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本局111年10月31日至OOOO有限公司承攬「怡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稽查,查獲工區內發電機及油槽旁洩漏些許油漬,因雨水沖刷及未設置有效防制措施,致油污污染宜蘭縣五結鄉穀倉路旁水利溝(地段號:三結段XXX-X地號),此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11-30 | |
4 | 2018-09-17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17日。 | 宜蘭縣 | 宜蘭縣宜蘭市金六結段七結小段95-1~95-6、95-9、95-25、97、97-38、98-1、98-2、98-3、99、99-1、101、101-4等17筆地號 | 新億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107年09月17日07:00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新億營造有限公司於宜蘭縣宜蘭市金六結段七結小段95-1~95-6、95-9、95-25、97、97-38、98-1、98-2、98-3、99、99-1、101、101-4等17筆地號從事(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營建工程施工,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業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本縣第二、三類管制區,營建工程未事先申請核准,每日下午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禁止施工)。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0-26 | |
5 | 2018-09-17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宜蘭市金六結段七結小段95-1~95-6、95-9、95-25、97、97-38、98-1、98-2、98-3、99、99-1、101、101-4等17筆地號。 | 新億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07/09/17 23:15~23:45 1.複查時新億營造有限公司仍繼續從事工地基礎灌漿作業,業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並依法告發。 2.告知施工單位盡快改善現場噪音狀況,晚間十點後禁止施工,限期30分鐘改善(應於107年09月17日23:45改善完成)。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1-06 | |
6 | 2018-07-02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1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宜蘭市金六結段七結小段95之1等17筆地號 | 新億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至宜蘭市金六結七結小段95之1地號等17筆地號稽查,現場為新億營造有限公司承造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丁予康)建案,當時工區內正在進行挖土機破碎地面作業,於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73.0分貝,背景音量55.1分貝,並且於測量前後實施噪音計校正(前校93.9分貝、後校93.0分貝)。 經查該處第二類營建工程管制標準為67分貝,現場測得音量已超過管制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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