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裕勝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2-1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北投垃圾焚化廠傾卸平台11號) | 裕勝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車號:K*P-2*9*,洩漏污水污染地面)(污染程度A=2,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5點經專案簽報核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3-17 |
| 2 | 2020-03-31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東北區) | 裕勝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違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具備之條件、自有設施、分級、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許可、許可期限、廢止許可、停工、停業、歇業、復業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 [貴公司之清運車輛(車號:AXX-○○○○)於109年4月7日,將車輛異動予賴○○,未依規定向本局辦理許可文件內容變更(刪車)]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4-21 |
| 3 | 2017-08-08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132號8樓之6 | 裕勝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相關事項 (清運日生月恆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廢棄物)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22 | |
| 4 | 2017-04-0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北投垃圾焚化廠傾卸平台9號傾卸口 | 裕勝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車號:229-BT車輛載運保特瓶超過30支、PVC管20cm長x20支)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4-26 | |
| 5 | 2017-02-1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內湖區安美街125號往東21公尺旁周邊溝渠 | 裕勝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水溝(作業中油污污染雨水下水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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