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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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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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01-18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基隆市 | 基隆市信義區六合街 | 喜樂氏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局於106年1月18日14時30分至本市六合街進行非法棄置剩餘土石方稽查取締專案欄查作業,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LAC-000;靠行00交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載運物依基隆市政府104年6月5日基府都建貳字第1040119004號函檢附營建剩餘土石方分類(碼)認定,明顯夾帶廢塑膠、廢木材等廢棄物,與「臺北市民間建築工程營建剩餘資源運送處理證明文件」記載土資代碼為B2-2不符。2.現場駕駛人(王○○)表示該營建混合物由台北市玉泉段2小段00等地號工地(建築執照號碼:105建字第0035號)載運至基隆市月眉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查貴公司未取得公民營清除機構許可文件,違法載運及清除廢棄物(營建混合物)業務,上述行為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本局依法告發。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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