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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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7-03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高樹鄉濁口溪大津橋下游500公尺河段-113年濁口溪大津橋下游河段疏濬作業採掘工程-工程標 |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10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未洗掃鄰接道路,造成嚴重車行揚塵情形,累計缺失扣點計10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7-30 |
2 | 2021-10-05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高樹鄉109年度高屏溪流域濁口溪大津橋下游河段疏濬作業採掘工程-土石標 |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違法事實及理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5日稽查發現,本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鋪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2.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扣4點。3.第13條:防塵布或其它不透氣覆蓋物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2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1-01 |
3 | 2019-11-15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高樹鄉高屏溪流域濁口溪大津橋下游河段疏濬工程 |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違法事實及理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8日稽查發現,貴公所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2.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扣4點。3.第13條:防塵部或其它不透氣覆蓋物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2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2-11 |
4 | 2018-12-10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 高雄市 |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2項裁處。 機車(車號:350-HGK)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否 | 2019-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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