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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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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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8-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本局於113年9月9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420),限期改善至113年10月8日,本局於113年9月19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限改日期:113年10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南紙里太子路三二一號 | 台灣史谷脫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新營廠從事造紙業,領有本局核准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本局113年8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新營廠廢(污)水每日操作紀錄表113年2月至8月間,T01-16回收過濾塔(NaOCl 12%)加藥量超過許可登記範圍值(0~50kg/日),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07 |
2 | 2017-10-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南紙里太子路三二一號 | 台灣史谷脫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新營廠從事造紙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查大隊於106年10月30日派員會同公司新營廠人員現場督查,發現清洗作業廢水溢流至地面環境,未妥善收集處理。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2-14 | |
3 | 2017-10-3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南紙里太子路三二一號 | 台灣史谷脫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新營廠從事造紙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0月30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新營廠未依規定正確申報106年3月至9月無機性污泥(D-0902)、重油灰渣(D-1102)貯存量及106年3月漿紙污泥(R-0904)產出量。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2-19 | |
4 | 2016-12-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南紙里太子路三二一號 | 台灣史谷脫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附表三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新營廠從事造紙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05年12月8日派員會同貴公司新營廠人員執行105年度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委託採樣專案督導,發現貴公司新營廠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文式洗滌塔(A006)之洗滌廢水溢流至地面環境,未收集處理。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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