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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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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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0-01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木柵垃圾焚化廠) | 宥威環保企業社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類型A=4,違規情節B=1,得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C=0)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否 | 2024-12-16 |
2 | 2024-06-20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1段155號8樓之8 | 宥威環保企業社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之宥威環保企業社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10臺北市廢乙清字第0007號),經查核可之清運機具(車號:BNV-****)行駛於道路,惟未維持即時追蹤系統(GPS)正常運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是 | 2024-11-20 | |
3 | 2022-02-14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北市 | 新北市汐止區福興段0811地號 | 宥威環保企業社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或許可事項辦理 (清運車輛車號:K*-*0,B*-*1,K*-*9等,停放車輛與停車位置申請文件中停車位置資料內容不符)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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