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安鈗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9-05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5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烏日里公園路四三六號一樓 | 安鈗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清運車輛HAC-1812已裝置即時追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HAC-1812於114年9月5日下午2時23分許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北上出口大安二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經本局人員確認前揭違規事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3-06 |
| 2 | 2025-08-29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龍井區台61線南下出口龍井交流道 | 安鈗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清運車輛HAC-1812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查合格,應維持GPS正常操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HAC-1812於114年8月29日上午11時38分許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出口龍井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該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本局人員於115年4月7日至環境部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確認前揭違規事實,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4-21 |
| 3 | 2025-07-09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限於114年10月27日前至各縣市任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中央公園 | 安鈗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安鈗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EG-7175車輛於114年07月09日15時28分行經本局公告空氣品質維護區中央公園,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0-08 |
| 4 | 2025-06-11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寶山路與園區三路口 | 安鈗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7175)於114年6月11日16時58分,行經本市公告之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違反地點:寶山路與園區三路口),惟未於稽查日前1年內經任一縣市環保局排煙檢測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9-08 |
| 5 | 2025-01-0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光日段154地號 | 安鈗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並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000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00號),案經本局於114年1月2日16時10分派員前往貴公司位於臺中市00區00段0000地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於現場堆置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未依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內容(無貯存場或轉運站),辦理廢棄物貯存或轉運站作業,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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