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捷正營造有限公司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4-12-11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龍井區龍目井段水師寮小段161-31地號 | 捷正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本局於113年12月11日9時40分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人員進行房屋工程時,未作好相關防護措施致保麗龍碎屑掉落於道路造成污染,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5-02-20 | |
2 | 2024-10-13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龍井區龍目井段水師寮小段161-31地號 | 捷正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本局於113年10月13日11時整派員至貴公司承攬位於臺中市龍井區竹師路二段105巷附近工地(地號:臺中市龍井區龍目井段水師寮小段0161-0031地號)稽查,查獲貴公司人員進行敲打工程時,未作好相關防護措施致混凝土塊掉落於路面造成污染,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5-01-09 | |
3 | 2024-01-07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龍井區竹師路二段105巷 | 捷正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本局於113年1月7日13時50分派員至貴公司工地稽查,查獲貴公司人員進行敲打工程時,未做好相關防護措施致鐵釘掉落路面而未即時撿起造成污染,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現場已立即撿拾完畢,爰此不另予限期改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1-31 | |
4 | 2023-10-09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龍井區祥瑞街86巷路口 | 捷正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本局於112年10月9日13時15分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未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吊掛作業,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違規改善情形:現場立即停止操作,噪音已改善,爰不另予限期改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10-16 | |
5 | 2023-08-14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龍井區祥瑞街86巷路口 | 捷正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8月14日23時20分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未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間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灌漿打磨作業致妨礙安寧,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違規改善情形:現場立即停止操作,噪音已改善,爰不另予限期改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10-11 | |
6 | 2019-09-04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請貴公司應依規定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始得於上述時段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且仍須符合噪音管制法第9條暨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規定。限改日期:108年09月04日。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肚區太平路13之15號 | 捷正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爰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規定裁處。 本局於108年9月4日19時整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局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10-14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