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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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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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07-2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龍井區臨港路二段58號 | 煜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二廠(煜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領有灰鐵鑄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409-03號)並設有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本局於111年7月27日派員至貴廠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製程運作中,查貴廠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蔡○○,同時擔任貴廠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之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第4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2-03 |
2 | 2016-07-2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5年8月26日前完成改善。 限改日期:105年08月26日。 | 臺中市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臨港路二段五八號一樓 | 煜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409-00號),惟製程之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3)壓差計讀值(壓降)大於250mmH2O,與許可證規範之正常操作條件及參數範圍200至250mmH2O不符。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 | 已改善完成 |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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