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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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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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1-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561號 | 欣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妥善收集致油污溢流污染下游溝渠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1-09 |
2 | 2024-06-1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8月5日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霧峰區坑口里中正路五六一號 | 欣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台中廠)領有射出成型程序 (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847-04號),本局於113年6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廠)執行稽查作業,現場製程運作中,依據貴公司提供112年原物料使用量,高密度聚乙烯(原料)使用量為628.69噸/年,許可證核定量為504噸/年,已超出10%容許差值,貴公司未依許可核定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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