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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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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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0-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命全部停工(產出廢水製程),未遵行停工命令,本局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4條第1項規定,逕行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329號 | 寶喬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事業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貯留)許可文件並而貯留作業廢水。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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