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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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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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2-02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草屯鎮碧山路1126-2號 | 喬崴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2日上午12時14分至南投縣草屯鎮碧山路1126-2號(喬崴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草屯廠新建工程(M111M22040))稽查,現場正進行整體粉光作業,致產生明顯施工噪音。該行為已違反本府112年7月10日府授環空字第11201276261號公告「營建工程於本縣各類噪音管制區夜間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3-27 | |
2 | 2023-09-23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草屯鎮北投埔段132地號 | 喬崴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案係南投縣政府通報草屯鎮北投埔段132地號堆置大量廢棄土方案,於112年9月23日至現場稽查。 2.經現場稽查發現,該農地鄰近喬崴進科技(股)公司,爰會同該公司人員現場稽查,出示證件並表明來意。該公司工安部代表表示,目前正進行廠房新建工程,建築基地之挖方土石暫置於前開地號土地。 3.查前開地號現場堆置磚、土、石、混凝土塊等營建剩餘土石方,未依營建剩餘土石方案處理,任意放置致污染環境,該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依法告發。 4.以上內容經該公司人員親認無誤後簽名。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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