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和德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中山分公司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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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9-27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請貴公司應依規定提供消費者自備非一次用飲料杯購買飲料至少5元(含)以上價差優惠。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三段45號 | 和德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中山分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裁處。 本局於113年9月27日前往本市太平區中山路三段45號營業場所稽查(麥當勞太平中山),現場查核時,該店當時值班經理卓小姐表示,於113年9月17日因人員操作錯誤致陳情人自備環保杯購買飲料未折扣5元,經本局與值班經理卓小姐確認,當日確實未提供自備杯折扣5元之價差。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24-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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