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永祺車業股份有限公司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3-08-3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光隆里光興路四六二巷五○號 | 永祺車業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8月31日派員至貴公司(太平廠)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太平廠)領有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2)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833-02號),現場查核時該製程運作中,於排放管道P030進行排放管道異味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管道異味測值為1740,不符合排放管道高度h≦18排放標準值1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03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