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駿泰交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7-31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一路與康莊路口 | 駿泰交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車輛行駛中,散落污染物,致污染地面。(035-X5)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1-05 |
| 2 | 2023-11-24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里區立德里立新街三八一號二樓 | 駿泰交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0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36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查核辨識貴公司所屬清除車輛(車號:HK-306)於112年9月26日行駛於台61線南下福興交流道,惟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查核,貴公司所屬清除車輛(車號:HK-306)於112年9月26日無行車軌跡,且貴公司於前揭系統報備該清除車輛於當日為「本日無啟動」,顯與事實不符,貴公司未維持清除車輛之即時追蹤系統正常運作,疑似有任意拆裝、切斷即時追蹤系統電源或中斷通訊之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2-11 |
| 3 | 2018-01-15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另請貴公司加強人員及車輛管理妥為防範車內污染物洩漏造成環境污染,以免違法再次受罰。 | 臺中市 | 臺中市龍井區臨港路二段左轉龍昌路 | 駿泰交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車輛未做好相關防制措施致車斗內污水洩漏於地面造成污染,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查貴公司所屬車輛載運氧化鐵(下腳料),於107年1月15日行經臺中市龍井區臨港路二段左轉龍昌路時,因未做好相關防制措施致車斗內污水洩漏於地面造成污染,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3-05 | |
| 4 | 2017-10-1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里區立德里立新街三八一號二樓 | 駿泰交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現場查核駿泰公司確未與廢棄物產源端於清除前簽訂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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